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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03-27

    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后,鞍山市院党组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31日鞍山市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根据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传达了上级院会议精神,对2017年工作作出安排。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华军宣布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新主持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层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王军检察长对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同时提出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他指出,一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三要主动顺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加强检察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五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六要全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促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李勇书记对过去一年鞍山地区各项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服从服务全面振兴钢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进一步提升:一是始终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始终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始终坚持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四是始终坚持全方位推进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李勇书记强调,检察机关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政法工作全部聚焦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上来,不添乱、作贡献。重点要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一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目标,促进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二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鞍山振兴发展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三要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确保全年各项政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同时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李勇书记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二是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振兴钢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