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第八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在省人民会堂召开。
与会政法干警共同重温了辽宁政法工作综述片,学习了各系统先进典型的事迹。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李昕同志被评选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被评选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