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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品牌

      2023-12-04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大力气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精准性”“规范性”,以更高质效履职筑牢民生之本、推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传承长城文化,助力营造“驿脉相承 堡国安民”的公益诉讼品牌。

    鞍山驿堡位于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街道鞍山城村、东西鞍山之间,因山似马鞍而得名为鞍山驿堡,隶属定辽前卫,1387年(明洪武二十年)设,1578年(万历六年)重修,是明代辽宁长城防御体系的组成部分,曾是兵家必争之要地,交通要冲,是辽宁省现存保存基本完好的明代军事设置城址建筑之一,是研究明、清时期东北地区地方史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2003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公布为辽宁省第十批长城类文物保护单位。

    古老城墙,百年记忆,它无疑是鞍山这座城的根,这座城的魂,这座城的文化血脉和英雄气概,它见证着这座城的过去,护佑着这座城的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1年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制发检察建议,与区内主管单位共同对鞍山驿堡进行了修复。如今,鞍山驿堡已有效整改并得到良好保持,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现场进行了绿化带式花园建设,更好地展示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风采,该案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与文物保护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配合文物保护部门加强监管,推动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全面聚焦、精准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一流工作业绩为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