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鞍山立山区检察院以案件集中评查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司法公信力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05-27

        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开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集中评查活动。成立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组长,加强领导、深入动员,提高认识,为案件集中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立山区院将案件评查范围定为本辖区内2015年12月26日至2017年3月26日审结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全部案件,努力做到将已办结或在办的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全覆盖。评查开展至今,共评查侦监部门13案27人,公诉部门20案41人,未检部门2案2人。评查内容包括规范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的流程和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实体处理和程序执行问题,案件侦查、公诉、审判环节的问题,是否存在阻碍振兴发展,破坏营商环境以及办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评查活动分为自查与复查两个阶段,由侦监部门、公诉部门、未检部门、案管部门共同进行。目前,案件评查活动仍在积极进行中,通过逐案阅卷评查,逐一认定个案质量状况,进而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案件质量管控措施,构建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切实提高办案人执法的责任意识和办案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