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院预防处与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台安县、岫岩县2016年由县政府支配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项检查,并对两县所有扶贫干部开展了预防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岫岩、台安扶贫部门上年度工作汇报,对县扶贫资金到账、下拨情况进行查阅。为督查扶贫资金从县到户分配使用情况,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岫岩县的朝阳镇葛藤村、苏子沟镇古龙村及台安县的桑林镇艾岗村、富家镇荒地村进行实地检查,并从每个村中选取3个贫困户进行走访。检查组通过到镇检查扶贫资金进出台账、到村查看贫困户脱贫档案、到户核实当年扶贫资金受益数量的方式,认真核查当地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相关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及扶贫干部履职等情况,明确指出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资金滞留较多、资金使用手续不完善、贫困户收入计算不细致等问题,对有效开展下步脱贫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
以本次联合检查活动为契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根据省检察院及省扶贫办关于联合组织 “辽宁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法制宣讲活动”工作要求,分别在台安、岫岩两县组织了两场法制宣讲活动,宣讲受众覆盖各乡(镇)主要领导、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及县扶贫办全体工作人员近300人。
宣讲活动中,市院预防处金文妍同志立足两县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我省、我市相关案件查处形势,分专题剖析扶贫领域易发职务犯罪罪名、发案特点、常见手段,阐明犯罪危害,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明确工作责任,厘清行为边界,建立对法纪的敬畏之心,进而自觉规范行为,远离职务犯罪,对于促进各项政策落实、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减少、杜绝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具有积极的教育警示作用。
在宣讲过程中,市检察院还举行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法律书籍赠阅活动。本次赠阅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手册》是由省检察院组织、鞍山市院参与编写的,内容囊括我省近三年来查办的80个典型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例、发案重点环手段、致罪原因和具体预防对策。市检察院还将自行编印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精准扶贫宣传折页》及《扶贫干部案头书》等1000余册法律书籍一并赠送给各类扶贫工作人员及贫困村村“两委”人员,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增强源头防范意识,依法廉洁履职,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