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检察工作职能,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上半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大案9件10人,占案件总数89%。截止目前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办案数量规模和质量效率创该院同期历史新高,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突出惩治重点,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台安县院以开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惩治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围绕涉农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发放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的蝇贪蚁贪职务犯罪案件。上半年,台安县院反贪局查办涉农领域案件5件9人,占案件总数26%,其中查处贪污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案件4件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找准切入点,不断探索服务发展新方式。台安县院自侦部门办案人员在侦查思维方式上逐步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直线向发散式转变,积极采取“由案到人”的办案模式,科学分析研判和精准掌握案件线索,灵活运用串并侦查,精准发力,突击侦办,务求全胜。2017年对去年办理的挪用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案件进行了案例剖析,通过案情梳理,分析研判,拓展线索,深挖案源,又自行发现多人涉嫌犯罪,先后立案侦查涉嫌挪用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案件9件10人。同时,办案人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通过法律震慑和释法说理、亲情感化等理性平和方式,促使9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不仅达到了惩治职务犯罪的目的,也起到了降低办案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
三、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纪法顺畅衔接。台安县院反贪局认真贯彻“纪法分开、纪法衔接、坚持把纪律挺在全面”的要求,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与县纪委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在查办挪用国家公积金贷款系列案件和涉农领域案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违纪案件线索,及时报院纪检部门,由其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了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