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检查组王志勇、刘欢来鞍山督导检查工作。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翁胜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翁胜福专委汇报了鞍山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两级院均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全面工作,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责任逐级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目前,该项工作正扎实推进。
王志勇同志对鞍山地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于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他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切入点,明确阶段性目标。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专项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主动争取领导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是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分管副检察长要在第一线组织、协调、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学习借鉴我省大连、盘锦等地办理涉黑案件的成功经验,采取邀请相关人民法院介绍审理此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经验,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骨干成员、形成时间认定等疑难问题的学习研究,统一全地区的执法尺度,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要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深度应用,提升办案效能。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及时交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