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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专项活动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04-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打开局面,3月份以来,由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在两级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专项活动。

        近日,市检察院翟宝刚副检察长带队深入七个基层院听取线索摸排情况汇报,调研督导基层院公益诉讼工作。在调研过程中,各基层院向市院汇报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市检察院业务骨干对基层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翟宝刚副检察长强调,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第一次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列为三项法律监督工作来进行部署,可见其分量之重,基层院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要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积极摸排案件线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小锅炉、秸秆焚烧、生活垃圾处理、耕地红线保护、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领域确定线索摸排的主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案条件,确保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标准,杜绝凑数案,要认真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全面搜集事实证据,为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要加强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没有切实整改或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要逐案分析,抓住典型,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市院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积极运用督办、领办、参办等办案措施,统筹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突出查办重大案件,打好整体战,打开工作局面。

        截止目前,全市两级院共排查出有价值的线索218件,已经立案4件,拟立案20件,为鞍山地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