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7时许,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员工栾伟上班途径二一九公园,遇一名老人在冰面行走落水,多名消防队员正在下水救人,事发时天气寒冷,气温达零下15度,冰面随时有坍塌危险,情况十分危急。消防人员立即组成救援小组实施救援。救援中,消防人员接近被困老人并为其戴好救生器材。施救过程中冰面突然大面积坍塌,救援消防队员落水。栾伟同志见情况危急立即上前协助救援,与多名消防队员和热心群众拉拽救援绳索,帮助抢救落水老人和消防队员。事后,栾伟同志探讨这是一种本能,是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尽的责任,以后遇到此类危急情况,还会不遗余力参与救援。
据了解,落水老人不幸遇难,一名消防队员英勇牺牲,年仅23岁。我们不愿看到这一幕,这名消防队员用自己的生命托起了一份责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向这名消防队员致敬,英雄一路走好!
不发生永远是最好的预防。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醒全体市民,突发危险情况有一些方法可以自救:
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把头间断性露出水面,进行换气,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并采取以下措施:
1. 尽可能让身体浮在水面上,等着别人施救;
2. 如果周围有可以抓、拉、扶的东西,迅速抓住,借力浮出水面;
3. 如果没有可以抓的东西,就要靠一定的技巧自行浮起来;
4. 换气时,呼吸要浅,吸气要深;
5. 有人来救援时,一定要听救援者的指挥,不要猛拽救援的人。
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发生溺水这种突发状况,任何漂浮技术都是苍白无力的,基本会瞬间陷入大脑一片空白、在水里瞎扑腾的状态。如果在下沉的过程中碰到水底像石头一类的东西,请用力蹬,让自己重新回到浅水区或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