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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盘拽不得——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走进鞍山交运集团开展公交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12-10

       

     

        “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之后在网上引起热议,针对司乘纠纷抢方向盘事件的频发,为了让全市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到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和治安问题,而且会触犯刑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青年干警于12月6日来到鞍山交运集团,开展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保障公交行车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上午9时许,受张吉慧检察长委托,检委会专职委员、青工委主任钟鸣带领青年干警们来到鞍山交运集团与集团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鞍山”为内容的座谈。座谈会上,交运集团专业人员为检察干警演示了城市公交安全管理系统,针对交通运行方面的法律问题向检察官进行咨询,青年检察官均一一做出详细解答。双方特别针对“抢方向盘”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座谈结束后,青年检察官来到站前公交总站,在各路公交车上张贴了印有“妨害驾驶安全涉嫌犯罪”的宣传警示标语和图片近千份。

     

           本次公交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了鞍山交运集团和社会群众的热烈欢迎。通过检察机关针对“抢方向盘”行为涉嫌犯罪的解释说明和普法宣讲,广大司乘人员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认识到了妨碍公交车安全行驶行为的严重后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