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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清远监狱、英德监狱联合考察组来鞍考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9-04-16

           4月8日至10日,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清远监狱、英德监狱组成联合考察组在清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斌带领下,一行9人来到鞍山市检察院考察学习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辽宁省是全国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的首批试点省份,鞍山市院又是辽宁省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作为辽宁省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的三个试点单位之一,鞍山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处精心准备,精准发力,2018年以来先后对辽宁省南台监狱和鞍山市监狱开展了三轮巡回检察,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按照高检院和广东省院的相关要求,清远市检察院即将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这次专程到此项工作开展得较早、较好的鞍山市院考察学习。

     

           在学习考察中,清远市检察院、清远监狱、英德监狱联合考察组先后到鞍山市院、辽宁省南台监狱和鞍山市监狱,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巡回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鞍山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刘忠处长向联合考察组详细介绍了鞍山市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鞍山市院巡回检察工作实际,解答了清远市院关于如何处理“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关系、巡回检察办案组人员配备等疑问。省属南台监狱和鞍山市监狱结合监狱工作实际,从自身角度分别对巡回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巡回检察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检察院领导和监狱领导对检察监督和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解决了以前工作中存在的“熟视无睹”、“不好意思监督”等问题,不仅有利于规范执法水平,增强干警监管能力,更有利于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维护监管安全和秩序。

     

           通过学习考察,清远市检察院联合考察组表示深受启发,学到了很多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为回去之后全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打开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同时,通过相互交流,鞍山市院也学到了清远市检察院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鞍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翟宝刚,党组成员刘军参加了考察和座谈,他们要求鞍山市院执检干警要认真学习清远市检察院先进工作经验,学习联合考察组扎扎实实、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表示希望双方不断强化交流,互相学习,做好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