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综合治理、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按照市院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和要求,5月10日,鞍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综合治理组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规范检察建议工作,部署综合治理组近期工作,两级院综合治理组12名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专题培训会议有三项内容:首先,组织综合治理组成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并对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其次学习了《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综合治理组工作职责》、《鞍山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的工作办法》,要求综合治理组成员单位明晰工作职责,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开展扫黑除恶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后综合治理组组长刘忠对综合治理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会后各成员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高度重视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一案一建议”;二是对于已发出的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行动,对被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是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建章建制工作,实现扫黑除恶边扫边治边建的目标;四是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增强检察建议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通过专题培训,综合治理组成员表示受益匪浅,既系统学习检察建议文书制作标准,同时也明确了今后扫黑除恶的工作方向,增强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