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办理群众来信,检察院就是这么认真这么快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9-09-06

           8月27日,辽宁省海城市司法救助当事人杨某惊喜地接到鞍山市检察院的通知。这意味着,她将获得6.9万余元救助金。

           让杨某感到意外的是,从提出申请到签收通知,只过了短短十天。“真心感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温暖关爱,真诚感谢检察机关的依法办案和爱心救助。”杨某动情地说。


           8月8日,杨某给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信里叙述了一个家庭悲剧。杨某的儿子韩某持械故意伤害其父,造成韩某的父亲,也就是杨某的丈夫死亡。

          丈夫死亡,儿子入狱且无法赔偿,本就因这场惨剧受到严重打击,杨某本人身体又不好,还有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需要照顾,家庭无生活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负责办理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在起诉该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在办案的同时,主动与杨某取得联系,告诉她有提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为此,杨某鼓起勇气给检察长写信,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5天后,杨某收到了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吉慧的亲笔回信。信中不但对她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而且鼓励她渡过难关,好好生活,并告诉她,已责成控告申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积极办理。

          这让杨某非常感动,她特地从海城市赶到鞍山市检察院,将一面绣有“为民解忧彰公仆本色,雪中送炭显检察恩泽”的锦旗送给办案检察官。


           8月17日,杨某又一次赶到鞍山市检察院。这次,她参加的是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国、辽宁省、鞍山市三级人大代表和部分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检察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杨某作为申请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和依据。“感谢各位检察官和人大代表的帮助,丈夫的突然死亡对我打击很大,两个孩子还需要抚养,我本人身体不好,希望…”

          在我院副检察长钟鸣宣布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申请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后,全国人大代表官启军首先表示:“听了申请人的情况,我很有感触,我支持申请人得到救助。”鞍山市人大代表荆丽梅表示,希望申请人通过社区低保解决长远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