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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鞍山市检察机关获多项省级以上荣誉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01-14

        2019年,鞍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鼎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呈现出新气象,鞍山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立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院未检处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被评为“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市院工会被评为“省模范职工之家”。李昕、陈国玉、郭宏图、董鹏等19名同志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委书记韩玉起先后3次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去年,鞍山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着力保障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服务活动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与市工商联、营商环境建设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有效推动三方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台安县检察院刘忠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立山区检察院冯斌荣立省检察院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