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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保驾护航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09-11

       8月31日上午,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一致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部署决策,配合公益诉讼相关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2017年以来,鞍山市检察机关在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全面、认真、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决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地区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了全国首例附条件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省首例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台安坑塘治理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3年来, 累计督促两级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2400余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近百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和固体废物7900余吨,监督缴纳生态修复费用 820多万元,追回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978万元,追回被骗取的医保金近9万元,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位居全省前列,向市委、市人大和全市人民递交了公益诉讼的完美答卷。

      为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关注,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不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检察机关和两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意识,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协作,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