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慈母之眼—在民法典时代遇见我们的权利”专题讲座,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莫智勇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从以权力为中心,把握私法自治和公权干预两个维度,从宏观上把握民法典的根基和理念,以及对民法典的若干亮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对全地区检察干警进行业务培训。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讲话精神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民法典要开展全员培训的要求当作教育培训的重点,不但走进早市、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而且开展普法微课堂系列讲座,先后在学习强国等平台播放,引导群众树立办事找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让群众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为了提升检察干警对民法典的运用水平,我院请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专门为两级院近200余名检察干警做辅导培训,进一步加深检察干警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