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研究分析鞍山检察工作形势,采取“分解式”、“认领型”、“一体化”三举措,逐一承接工作任务,逐项做出工作落实安排,逐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鞍山检察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月7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电视电话会,李成林检察长对全省检察工作进行部署。当日下午,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迅速部署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传达,并要求各部门梳理工作任务,做好贯彻融合落实。为确保李成林检察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断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效能”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院党组要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研究计划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对接落实顺畅有效。2月8日,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特别是李成林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对标对表,主动认领任务目标。在原原本本学习李成林检察长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逐一“分解”,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分解式”落实的基础上,实施任务“认领”制,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雒荣广带领各部门逐一逐项进行任务对接,各分管副检察长逐个部门进行分析,梳理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任务,做好“认领和如何落实”两件事,逐一承接工作任务,逐项做出工作落实安排,逐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对接落实顺畅有效。在认真研究分析鞍山检察工作的形势后,为凝聚全院干警思想共识,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项检察工作“一体化”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在落实中有力履职、服务发展、服务人民,推进鞍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鞍山经济振兴腾飞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