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鞍山,文明已逐步扎根于每一位鞍山人的内心,体现在每一位鞍山人的日常行为上。但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文明城市的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更是一个需要有章可循的延续。
作为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树立社会文明风尚,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规——《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条,有效涵盖了我市在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及相关工作中的基本规范、鼓励促进、职责任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的正式施行,将文明行为要求从道德的“软约束”变成了法律的“硬约束”,用法律来规范引导大家的行为,以法治的刚性力量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附:《条例》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