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对一起申诉人姚某不服一审刑事判决、二审刑事裁定,针对申诉理由争议点进行公开审查召开检察听证,零距离接受群众监督。尽管申诉结果未达预期,但申诉人对检察机关耐心释法和逐条解答仍然表示由衷地感谢,从而大大增强了办理案件的透明度,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19年以来,始终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全面落实和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特别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不断加大听证工作力度,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本次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帮助检察机关共同做好申诉人息诉工作。经过听证员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并在“听证评议笔录”上签字。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的公开公正审理和工作态度表示满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表示赞赏,称检察机关办案组的耐心释法和逐条解答是主动回应申诉人诉求,使案件争议焦点在听证中更加明确,监督程序在听证中更加透明,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的检察温度可感可触,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