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检察院以刑事检察部门评选组初筛评分、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总精选,分管领导逐人把关的方式,从两级院刑事检察各条线收取的67份法律文书中评选出7份法律文书向省检察院进行了推荐。经过省检察院专家评审,鞍山市检察机关4份法律文书被推荐到最高检参评。
推荐名单
u郭某某合同诈骗案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邱爽
u宇某某受贿案的起诉书——王磊
u陈某某故意杀人案向某某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书——万威力、赵维特
u针对危险驾驶类案向某某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书——郎广生
法律文书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检察公信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鞍山检察机关将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作为提升刑事检察质效的重要抓手,主动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自觉,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全体干警法律文书写作水平显著提高,为推进新时代鞍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