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鞍山市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商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在商场人流集区域设立宣传点位,围绕群众关心的消费维权热点,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通俗易懂,重点解读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核心权利,以及遭遇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问题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针对群众提出的网络购物纠纷、预付式消费陷阱、促销赠品质量等常见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耐心解答,用“接地气”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引导群众在消费中留存凭证、理性维权,提醒群众警惕各类消费骗局,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鞍山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以法治之力守护放心消费环境,以检察担当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消费更安心、维权更省心、生活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