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1日,市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2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传达全省警示教育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一体推进学查改,引导带动全市检察干警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谷东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始终坚持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谋事成事,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会议要求,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群众感受衡量工作得失。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检察政绩在法治轨道上产出。要抓好群众眼前看得见的“显绩”,更要甘于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检察长信箱等平台,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摸清楚,把问题的症结根源弄明白,使检察决策和工作举措真正反映民情、符合民意。要以科学态度谋事,确保每一个部署都符合客观实际,每一项工作都能精准落地。要持续落实“10+5”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务实举措,不追求“标志性成果”,以点滴积累收获群众口碑。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反面案例为戒,进一步锤炼党性、校准偏差。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担当作为的状态,鲜明树立实干实绩的导向。要始终保持一股为民服务的热情、一腔干事创业的激情,用检察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子成员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等学习书目和资料,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市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